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1-02浏览次数:39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前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寒假放假安排

按照校历安排,2020年1月13日开始放寒假,2月15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7日学生正式上课。

二、做好全体研究生寒假安全教育防范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落实《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发放工作的基础上,提醒研究生寒假期间与导师、研究生辅导员保持联系。寒假前,各培养单位要主动联系每一位校外实习研究生,落实寒假安全教育工作。将以下人身财产安全注意事项传达给全体研究生:

    1、离校时将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2、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

    3、不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

    4、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严防失窃;

    5、防范不法分子借机炒作“区块链”概念,以所谓“虚拟货币”、“区块链商城”、“区块链游戏”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近期对研究生寝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要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留校(含延迟离校)研究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鉴于冬天雨雪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动员研究生寒假回家与家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1月13日之后留校或延迟离校的研究生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假期研究生留校申请表》(见研究生处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交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留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备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延迟离校)学生信息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1月10日17:00前报研究生处备案(电子档发放到542512431@qq.com邮箱)。

    研究生寒假留校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留校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寒假留校期间每日联系留校学生并于每日22:00前在“研究生兼专职辅导员”群中简要汇报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四、做好研究生返校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明确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校纪律,按时返校,不得无故迟到。开学后,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返校登记,对未能按时返校且未说明缘由的研究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学校。同时要做好寒假返校研究生的思想调研工作,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

五、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其思想动态,加强留校研究生生活秩序管理。导师要定期与学生见面,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学习及在校情况,关心研究生的生活,做好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研究生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联系到人,及时干预处理,并逐级上报,将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研究生处

  2020年1月2日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延迟离校)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