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培养) 工作方案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2-03浏览次数:1807

因当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学校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另行通知。为减少新型肺炎疫情对正常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此教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全力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防止学生产生焦虑情绪,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 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二、工作组织

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学校成立在线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和在线研究生教学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刘大洪

副组长:严飞

成员: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审定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向主管部门汇报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情况。

(二)工作专班及其职责

组长:严飞    胡伟  

副组长:王立俊    邵天营

成员: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教务管理人员、研究生兼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方案,检查工作方案执行情况,向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执行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各专业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组织方案

研究生处制定《湖北经济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方案》,各培养单位(包括联培单位)根据总体方案和“一个专业一个方案”的原则,根据教学任务、资源建设、基础设施情况,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组织具体方案。具体方案于2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542512431@qq.com)报研究生处备。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1.组建线上教学群。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兼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各培养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建设课程教学微信群或 QQ 群,群名称统一为“××年级××课程线上学习群(必要的备注)”,群主原则上为任课教师,便于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建群工作于2月9日前完成,各培养单位通过电子邮件(542512431@qq.com)报研究生处备案。

2.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各培养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前期准备工作。(1)做好授课调整预案。做好缩短传统课堂教学时间的思想准备和必要的进度调整等预案,鼓励教师采取翻转课堂等创新教学形式,确保教学质量;(2)提供电子课件等教学资料。授课教师要提前准备好教学大纲、电子教案或课件、教学案例、需要阅读的文献资料、相关电子网络课程、课程推荐参考书目等教学资源,提交到课程学习群,组织学生学习;(3)选取主要学习平台。提前了解掌握各类免费学生学习平台功能,精心挑选一个主要学习平台,组织线上教学工作;(4)制定课程学习要求,按照线上学习时数和学习任务或课程作业完成情况,确定课程学习评价标准,以便考核学生学习效果提供依据。调整预案等教学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于2月15日前提交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3.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在学生返校上课前,任课教师主要利用网络课程开展课程理论教学。各门课程主讲教师要按照调整过的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学生在线自学、完成作业,做好答疑解惑、组织考核等工作,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做好教学记录,以备教学检查。

(三)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后安排。

(四)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

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

延迟开学期间,承担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的第一导师、第二导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提出任务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等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前期工作。

对学位论文预答辩和评审等工作,可利用网络等通讯技术,通过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对于确实不便于在线实时方式实施的,也可由答辩或评审专家将答辩问题、评审结论、相关意见和建议等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学生及其导师。

3月中旬2020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开展预答辩工作;3月下旬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文本复制检测工作;4月中旬到5月上旬开展学位论文外送盲审及修改完善工作;5月中旬到5月下旬开展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及答辩工作。

培养单位要做好相关电子邮件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作为答辩或评审专家工作量认定的依据。研究生导师要做好指导记录,指导记录将作为优秀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

预计在5月上旬启动,学校将在4月底发布正式工作通知。如开学时间延迟过长,不能按此计划执行,则另行通告学位授予时间等工作安排。

(六)研究生心理健康疏导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特别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组织研究生在线学习闻玉梅院士《新春第一课:旅游发热与病毒》等相关网络课程;向研究生们积极推送教育心理专家开通的心理热线(4007-027-520)和网络心理辅导(http://news.cnhubei.com/content/2020-01/30/content_12659516.html)等心理健康疏导平台帮助同学们度过难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疫情的危害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决服从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管理骨干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强化落实。研究生处督促检查各培养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教学活动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教学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教学工作,确保各项教学工作落地、加强线上教学工作督促检查,检查情况按照“日报制”要求向研究生处报告;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保持与研究生的日常联系和学业指导,并做好相关指导记录,按照“日报制”要求向所在单位报告。

(三)失职追责。各培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将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部分在线课程资源及平台情况 .doc

关于开展在线教学直播培训的通知(http://jwc.hbue.edu.cn/31/2d/c704a20919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