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硕士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9浏览次数:241

2015级全体硕士新生: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们现向正式录取的2015级硕士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以下2015级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方式为自取,自取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名单如下:
  戴晓曦、刘泽华、徐振乾、徐恒宇、王荷艺、杨双、徐昭怡、欧阳玉坤、胡婕琦、许可、王怡馨、杨济名、姜晓天、沈婷、周玉龙、吴晟丰、黎名琛、张梦婷、呙治宏、金婉、万雪景、陈曼曼、彭文侠、王思语、姜元娟、李佩珊、任伴雨、徐承熙、李玖翎、王璐、邹梓箐、张希、屈瑜涵、胡海燕、王秋韵、张晗、韦丽萍、朱敏慎、林浩、郑婷、聂晚亭、况秀、邝丹、黄静、刘崟、李姣、李奇、熊煜、林珑、王雨欢、李沫、梅健豪、王欢、施良、马沙、冯格格、余佳佩、郑志聪、王雨欣、刘琪
  请以上新生(此类新生或在武汉居住、或在武汉高校就读的应届生、或在武汉工作、或复试时登记为录取通知书自取)按要求,及时到我校行政办公楼5楼研招办509办公室自取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有被录取新生本人签名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委托代领授权书”以及新生本人、代领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缺一不可。其他新生的录取通知书,我们将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到你们手中。通讯地址如有变更或录取通知书由寄送变为自取的新生,请及时告知我校研招办。如因新生自身原因未能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果自负。
  往届生的录取通知书必需在收到其人事档案后,才可发放。人事档案的接收情况,请往届生及时致电我处了解,联系电话:027—81973948。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