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5-10-15浏览次数:125

                    

一、学科建设工作
  1.起草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本部门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督促各部门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校级优势学科的申报和评估工作,对已有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校级优势学科进行日常建设管理和考核。

  3.负责研究制定各有关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4.做好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硕士授权的申报、建设、管理、检查和评
估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
    1.负责研究生招生、教学管理及日常生活管理。
  2.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组织制定和修订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检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各项环节,监督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落实和实施;对各专业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量计算统计、研究生的奖惩、研究生教育管理档案建档、信息统计。
  4.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包括导师的遴选、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5.负责指导研究生开展各种思想教育、科技学术、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学风建设,营造创新教育研究生的良好环境

三、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工作
    1.负责制订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做好专业硕士研究生日常教学、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2.负责专业硕士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和产学研基地建设。
  3.负责专业硕士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
  4.负责学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参与研究生导师遴选。
  5.协助做好专业硕士点培育、新专业的立项申报、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