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223

各培养学院:

 

据学校统一安排,今年国庆节学生放假时间为2017101日(星期日)至108日(星期日),共8天。为做好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请各培养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生放假期间,请勿私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避免到人群拥挤、人流众多的地方过多逗留,注意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禁止到江、河、湖、水库等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后果自负。

二、注意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外出时一定要搭乘正规、有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如驾驶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在卫生条件差或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防止食物中毒;网购订餐,注意看平台上的餐饮单位是否在网页上登载相关证照。

三、提高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禁止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和私拉乱搭电线,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休息和外出时注意关门关窗、关闭电源,保管好贵重物品,积极配合并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管理,禁止在宿舍留宿他人,避免被盗事故的发生。

四、自觉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文明使用网络,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请研究生注意提高警惕,预防手机诈骗、网络诈骗等电信诈骗犯罪;不参与传销及其它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防止陷入传销等非法组织。

    五、国庆节假期间,各培养学院要制定和完善学生假期安全工作预案,假期值班人员需确保通讯畅通。各培养学院应定期对留校学生所在宿舍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六、放假结束时各研究生要按时返校,各培养学院要认真清点返校学生人数,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于109日中午12:00之前将未及时返校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