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落实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153

研究生各培养单位:

    为落实研究生各培养单位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须优先安排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并将遵守政治纪律和课堂纪律作为安排任课教师的首要条件。


二、为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学效果,建议各培养单位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做好统筹安排。

 
三、各培养单位在落实教师教学任务时,注意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应与本科、法商、继教院等其他性质的教学任务错开,避免发生冲突。

 
四、研究生补修课程,能够与本科课堂合并的,尽量合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合并的,请提前提交纸质盖章签字申请,批准后方可单独开班。

 
五、需要研究生处统筹的公共课程,请各培养学院填写《公共课程教学任务信息表》(见附件),6月6日17:00前发送到542512431@qq.com

 
六、2020年秋季学期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授课,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以后期具体通知为准。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6日

附件公共课程教学任务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