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6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6-11-11浏览次数:611

各联培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我校与湖北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相关要求以及目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生分布。经核算,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共设立一等奖学金3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奖学金的获奖比例达到100%

因联培研究生所属专业不同,用统一标准进行评选难以体现差异,为了更好地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考虑到我校联培研究生的特殊情况,奖学金的评选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各单位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奖励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各单位奖学金等次及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统计

1

1

2

法学

1

1

2

工商(含)

1

2

金融

1

1

2

外语

2

2


1115日前,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需包含全体联培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制定本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并报送研究生处备案(电子档请发送到:yjsgzb@hbue.edu.cn)。

1121日前,各单位完成初评。各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并将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档和纸质版)、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交到研究生处(行政楼509办公室)。

1125日前,研究生处完成审定级公示工作(公示期2个工作日)

1130日前,完成学业奖学金发放等工作。


研究生处

20161111

  

附件:

1、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