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研究生寒假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6-01-14浏览次数:642

各院系(中心):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6年寒假时间为2016116日(星期六)至222日(星期一),223日、24日报到注册,225日(星期四)正式上课,为确保放假期间研究生的各类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量动员研究生寒假回家与家人团聚,离校前,各院系(中心)、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特别加强研究生在寒假期间交通、人身、财产、饮食(酒)等安全教育,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有特殊原因在寒假期间需留校的,须本人向所在院系(中心)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留校。

三、各院系(中心)教育留校研究生遵守校纪校规,并要求他们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单独住宿;杜绝学生饮酒、酗酒;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定期对留校学生所在宿舍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院系(中心)应安排一名教师负责假期留校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关心他们年节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动向,确保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假期。



                 研究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