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1-18浏览次数: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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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要求,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8〕66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申报课程应是紧密联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设置的已经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且课程教学评价结果优良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研究方向选修课。

2.项目负责人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案例、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和较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等。

4.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1—2门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

本次拟评选出4—8门校级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

(三)申报程序

1.请各院系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组织工作。

2. 个人申请。课程主讲教师下载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认真填写后并报所在学院(中心)。

3.学院(中心)初审。学院(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学院(中心)结合学院(中心)的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签署具体意见并向学校推荐。

4.学校评审。研究生处根据学院(中心)上报材料,并结合学校各学院(中心)学科的整体情况,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对学院(中心)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

5.发文立项。评审结果网上公示3—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发文立项。

(四)申报材料

1.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

2.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3)

3.网上资源材料(电子版)

4.支撑材料:课程所在年级的研究生教学计划;所使用的国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近两年本门课程授课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生评教结果(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五)其他事宜

1. 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均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 项目立项后,严格按《办法》要求建设,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即从2019年3月起至2021年3月止。2019年3月,研究生处将拨付50%经费至项目负责人名下。2020年3月,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向学院(中心)和研究生处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研究生处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其余50%经费。2021年3月,项目申请人应向研究生处提交项目完成报告。

3.凡未按计划进行课程建设、不按时提交中期报告的,将终止此项计划,并追究相关学院(中心)的责任。

4. 请各相关学院(中心)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处509室,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yjsjx@hbue.edu.cn。所报材料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初选工作,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1972178。


附件一: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2019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三:2019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汇总表.doc

  

研究生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