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821

研究生各培养单位:

为落实研究生各培养单位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须优先安排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并将遵守政治纪律和课堂纪律作为安排任课教师的首要条件。

二、为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学效果,建议各培养单位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做好统筹安排。

三、各培养单位在落实教师教学任务时,注意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应与本科、法商、继教院等其他性质的教学任务错开,避免发生冲突。

四、研究生补修课程,能够与本科课堂合并的,尽量合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合并的,请提前提交纸质盖章签字申请,批准后方可单独开班。

五、请各培养学院填写《研究生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任务信息表》(见附件),12月6日17:00前发送到542512431@qq.com

六、根据校历安排,2020年春季学期第1—18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第19—20周为复习考试周。请各培养单位据此统一安排,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报备。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研究生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任务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