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1-11浏览次数:49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完毕后开始放假,34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七)返校报到、注册,3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确保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并安全返校,现就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寒假安全教育防范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落实《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布置研究生学习《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确保《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每位研究生应签尽签,不留死角。提醒研究生寒假期间与导师、研究生辅导员保持联系,并将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一名研究生:离校时将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否则责任自负;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不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严防失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近期对研究生寝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要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留校研究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鉴于今年可能出现的极端低温和雨雪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尽量动员研究生寒假回家与家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120日之后留校的研究生需填写《假期研究生留校申请表》,交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留校,申请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研究生寒假留校实行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留校研究生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填报《湖北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寒假学生留校住宿汇总表》,于2018115日下班前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电子档发至5938021@qq.com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交至行政楼509室。)

三、做好研究生返校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明确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校纪律,按时返校,不得无故迟到。开学后,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返校登记,对未能按时返校且未说明缘由的研究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学校。同时要做好寒假返校研究生的思想调研工作,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

四、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其思想动态,加强留校研究生生活秩序管理。导师要定期与学生见面,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学习及在校情况,关心研究生的生活,做好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研究生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联系到人,及时干预处理,并逐级上报,将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假期研究生留校申请表.docx

附件2: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