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725

相关培养单位:

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进一步筑牢筑实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学校决定在校内各培养单位培育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学校决定开展2020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要求

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创新为主线,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我校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通过构建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促进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探索培养相关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路径和培养方式,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推动合作单位事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为湖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

、申报条件

(一)设站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前期与我校合作的良好基础;

2.设站单位为省内企事业单位以接纳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

3.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同时进行专业实践;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工作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所需的专项经费;

5.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应领域高水平教师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6.至少能够稳定且规范运作3-5年。

(二)培养单位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或联合培养研究生任务;

2.所在学科具有与设站单位开展应用研究的能力; 

3.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制定有支持本院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

4.导师团队指导力量较强,并具有与社会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经验。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联合申报1012日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牵头,联合合作单位进行申报原则限报1个。学校优先支持已有稳定合作关系在联合培养人才等方面成效较为显著的研究生工作站。培养单位下载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书》(附合作协议书)认真填写并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1016日前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1023日前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可进行实地考察,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4.网上公示。10月下旬,评审结果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10月底,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6.合同签订。11月初与立项建设的研究生工作站培养单位签订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校级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立项建设协议书》

其他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各培养单位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书》(附合作协议书)一式2份。20201012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处,电子材料发送至yjsjx@hbue.edu.cn

2.日常管理。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需明确校内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学校给予资金支持,负责人负责合理使用经费。

3.绩效考核。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周期为2年,须接受学校中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后期建设经费拨付直接挂钩。建设期满,学校进行终期考核。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1972178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书.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docx

 

 

研究生处   

2020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