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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11-16浏览次数:2029

研究生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192号),为表彰先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度在读的20182019级取得我校学籍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体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192号)文件规定,结合各培养学院参评学生人数基数,各培养学院的先进个人类型及名额如下:

奖项

会计学院

金融学院

工商学院

财管学院

研究生会

优秀研究生标兵

6

3

2

1

 

优秀研究生

20

8

5

4

 

优秀研究生干部

13

6

4

3

 12







三、评选条件

参见《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192号)(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各项先进个人奖项均采用自愿申报原则,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于112017:00前提交到各培养学院。

2.初审:各培养单位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评选名额对上交的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1127日前完成培养学院初评,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2417:00前将《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附件2)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一起上交至研究生处。《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yjsgzb@hbue.edu.cn

3.审核、发文:研究生处审核申报材料,确认准确无误后报学校发文表彰。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个人先进事迹和证明材料必须是2019—2020学年内的。各初评单位要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严格把好初审关,务求真实,宁缺勿滥。

2.《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里的先进事迹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其他无关内容请勿填写。

3.“优秀研究生标兵无需另行递交申请表,直接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

 

研究生处

20201116

附件一:《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19】2号).doc

附件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定审批表.doc

附件三: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