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排查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细致开展全方位排查清理
各培养单位要持续关注和防范 “非法校园贷”,对于之前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要逐一对账销号,同时对新增的学生不良借贷进行摸排汇总。
1.通过多种方式排查清理,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参与“非法校园贷”(含网络贷款和线下贷款)的最新情况(含存量未处置完毕的)。
2.再次排查是否有研究生代理在校内开展网贷业务,进行宣传、推销。
3.本单位涉及“非法校园贷”学生未处置完毕及新发生高风险贷款情况,是否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二、有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确保此次排查要到边到角,不留盲区,确保将不良借贷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位研究生。同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非法校园贷”清理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于6月5日下班前,将统计表发送至5938021@qq.com。排查清理要有始有终,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对账销号。
2.各培养单位要确保全体研究生(含毕业生)通过“湖北高校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微信小程序完成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二)。为做好统计分析,各培养单位要做好痕迹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6月5日之前,各培养单位收集齐本单位研究生问卷结束页面截图,并将参与完成调查问卷人数报送给研究生工作部。同时,有典型案例(本次填报存量校园贷截至2018年1月1日未处置完毕的和2018年1月1日至今新发现的典型案例)的培养单位,请填写“非法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见附件三),并于6月5日下班前,将报告单电子版发送至5938021@qq.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