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5-31浏览次数:979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排查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细致开展全方位排查清理
    各培养单位要持续关注和防范 “非法校园贷”,对于之前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要逐一对账销号,同时对新增的学生不良借贷进行摸排汇总。

1.通过多种方式排查清理,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参与“非法校园贷”(含网络贷款和线下贷款)的最新情况(含存量未处置完毕的)。

2.再次排查是否有研究生代理在校内开展网贷业务,进行宣传、推销。

3.本单位涉及“非法校园贷”学生未处置完毕及新发生高风险贷款情况,是否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二、有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确保此次排查要到边到角,不留盲区,确保将不良借贷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位研究生。同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非法校园贷”清理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于65日下班前,将统计表发送至5938021@qq.com。排查清理要有始有终,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对账销号。

2.各培养单位要确保全体研究生(含毕业生)通过“湖北高校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微信小程序完成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二)。为做好统计分析,各培养单位要做好痕迹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65日之前,各培养单位收集齐本单位研究生问卷结束页面截图,并将参与完成调查问卷人数报送给研究生工作部。同时,有典型案例(本次填报存量校园贷截至201811日未处置完毕的和201811日至今新发现的典型案例)的培养单位,请填写“非法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见附件三),并于65日下班前,将报告单电子版发送至5938021@qq.com

  

附件一:湖北经济学院“非法校园贷”清理统计表.xlsx

附件二:校园贷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南.docx

附件三:“非法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docx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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