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季和汛期高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夏季和汛期研究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安全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1.各培养单位利用专题会议、党团学习活动,组织一次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骗、防范校园贷等方面的教育,用研究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要求各培养单位于6月12日之前将相关活动记录、新闻报道等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2.与研究生逐一签订省教育厅规定的“高等学校暑假安全告知书”、“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书”(附件1),确保不漏一人,不得代签。要求各培养单位于6月12日之前将“安全告知书与安全责任书签订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5938021@qq.com。
3.加强暑期研究生去向管理,及时掌握研究生动态,与暑期留校研究生逐一签订“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安全承诺书”(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假期研究生留校申请表”(附件4),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管理工作。要求各培养单位于本学期放假之前将“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5938021@qq.com,并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要求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工作部4月2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近期研究生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毕业教育管理与就业派遣工作。各培养单位应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党团学等形式组织毕业生开展安全教育、感恩母校等专题活动,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人文关怀,教育毕业生不聚众酗酒。
二、切实抓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根据学校“预案、预报、预警”的“三预”防灾工作要求,做好灾害的防范和应对。要及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警,教育研究生不到积水较深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去。当校园内出现大面积范围积水时,应及时疏散转移研究生,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切实抓好预防研究生溺水工作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大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函﹝2018﹞3号)各项要求,开展“让青春远离溺水”主题教育活动,举办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组织观看有关教学视频、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让研究生熟知防溺水的“五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研究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能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救人方法)。要求各培养单位于6月12日之前将相关活动记录、新闻报道等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四、切实抓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对毕业班研究生的筛查,将学业难、情感难、就业难的研究生纳入重点关爱对象,专人负责,及时有效开展针对性工作。
2.开展研究生心理状态的跟踪普查和新生心理普查,做实重点研究生筛查和跟踪,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研究生做到早发现、早登记、早干预,实行“一人一档”。加强信息员和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完善研究生心理危机预警和处置机制,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教育研究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努力培养研究生乐观开朗、积极阳光的心态。各培养单位于9月25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各培养单位要结合研究生工作部4月2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近期研究生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基础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各项举措,下实功、见实效。出现突发事件要按要求及时报告,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与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能联系到人。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