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1124

各培养单位、全体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生处为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现将毕业研究生离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610日之前毕业生归还图书;615日前欠费毕业生交清费用;615日之前贷款毕业生填写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提交研究生处;615日之前会硕中心统计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毕业研究生人数;618日—76日办理校园卡小钱包余额清退、空调押金返还等手续;629日前举行毕业研究生代表座谈会;629日举行本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629日领取《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党团关系转接信等;72日前办理校园卡余额清退;72日前毕业生离校。

二、毕业生就业方案核对、派遣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继续督促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尽快落实就业去向,认真核对就业方案,未就业毕业生请备注说明具体情况613日前落实就业去向(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升学、出国出境等)并提交相关材料给各培养单位的,纳入第一批派遣,613日后提交相关就业材料的,纳入第二批派遣(改派),具体流程见附件。

三、党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要求

根据学校组织部、保卫处的安排为毕业研究生办理好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工作,保证毕业研究生顺利离校。具体要求详见会计学院研究生党总支通知。

618日前学校保卫处户政科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在院系领取毕业证的同时,记得领取自己相应《户口迁移证》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持《户口迁移证》的学生在一个月有效期内,到迁移地址办理落户。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学生在武汉市安定下来之后,要把户口迁往武汉市相应的辖区派出所或,不能长期将学生户口放在手上。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具体办理详见附件。

毕业典礼统计要求

学校将于629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典礼(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起举行),典礼结束后进行学位授予仪式,依次为硕士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进行学位授予仪式。会硕中心于615日之前将参加毕业典礼研究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统计表见附件。毕业典礼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证件发放和领取要求

研究生处将于627之前把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并已交清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材料下发到会硕中心,请会硕中心组织好各证件的发放和领取工作。

、毕业档案归档要求

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材料由会硕中心安排专人装档,在76日之前按照档案目录,仔细核对各项信息,将各项材料逐一装入档案袋,不可漏装、错装。清点档案无误后粘贴“湖北经济学院档案密封条”对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将邮寄单贴在EMS专用袋指定的位置上,与研究生处清点核对后与本科毕业生档案在同一天通过邮局投递。

七、安全文明离校要求

要求各培养单位要以饱满的热情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以负责的态度做实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每个细节。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考虑毕业研究生的心理和情绪特征,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研究生的思想状况,本着关爱、理解和帮助的态度,认真细致、有的放矢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毕业生心情舒畅地离开学校、走向社会。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引导毕业研究生的集体活动,要随时掌握情况,辅导员要在现场参与活动,毕业研究生聚餐严禁酗酒,切实保证研究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愉快”离校。

  

附件1:2018届研究生派遣相关说明.docx

附件2:2018届毕业生户口须知.doc

附件3:2018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doc

附件4:2018年毕业典礼研究生参加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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