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硕士研究生校级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7-07浏览次数:620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866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现开展2021年度校级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围绕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已经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且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研究方向选修课

2.项目负责人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案例、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和较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等

4.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将优先考虑。

二、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723日前,课程主讲教师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并报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730前,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结合学院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签署具体意见并研究生处推荐

3.学校评审。8,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4.发文立项。9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立项。

5.签订协议。9中上旬,与立项建设的课程负责人签订《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协议书》

三、提交材料

1.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份。(附件)

2.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

3.网上资源材料(电子版)

4.支撑材料:课程所在年级的研究生教学计划;所使用的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近两年本门课程授课表

四、申报名额

申报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推荐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会计学院不超过2门,其他学院不超过1门。

五、工作要求

1.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均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初选工作,择优推荐上报。

3.请各相关学院20217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PDF版)发送至yjsjx@hbue.edu.cn。所报材料须在限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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