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在籍在校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填报“从业人员信息”表格(见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表格电子档发送至yjs@hbue.edu.cn
特别说明:
“户口所在地址”:以户口本上的地址为准。
联系方式:填写最新联系方式,以便公安部门核查。
附件1:从业人员信息.xls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0日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各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在籍在校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填报“从业人员信息”表格(见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表格电子档发送至yjs@hbue.edu.cn
特别说明:
“户口所在地址”:以户口本上的地址为准。
联系方式:填写最新联系方式,以便公安部门核查。
附件1:从业人员信息.xls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