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9-14浏览次数:863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研、教学、日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研究生综合能力,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现向校内各单位导师征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研、助教、助辅、助管岗位需求计划。原设岗单位如果在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继续需要“三助一辅”岗位的,也需重新申报。

一、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助教
    参与教学辅助工作,如课程教学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实践性课程(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辅导等。设岗教师应科学设计和充实助教工作内容,通过参与更多课程教学准备,参与更多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的组织工作等,加大对研究生教学能力的培养力度,加深研究生对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理解。

    (二)研究生助研

参与设岗教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设岗教师应合理安排研究生的助研工作,加强科学方法指导和科研能力培养。
    (三)研究生助管

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与管理,研究生助管负责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设岗单位自行确定。设岗单位在安排工作内容时,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以及责任意识的培养。

    (四)研究生助理辅导员

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学生对国家和母校的归属感。

2.协助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和班级的组织建设,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3.协助开展学业规划与优良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提高学习自觉性和有效性。

4.协助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入学、毕业、学年综合测评、奖助贷补、违纪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配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学生遇到的问题,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及时加强与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或本科班主任联系,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个培养过程之中,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津贴与工作量
    (一)研究生助教
    助教岗位津贴根据25/课时的标准,一学期最高120课时计发;
助教的岗位津贴由设岗教师承担80%,学校承担20%学校承担部分于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设岗教师承担部分从设岗教师科研经费中列支,具体发放方式、发放频次由设岗教师自定。设岗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工作监管。
    (二)研究生助研
    根据600/月的标准,一学期最高按5个月计发。
助研的岗位津贴由设岗教师承担80%,学校承担20%学校承担部分于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设岗教师承担部分从设岗教师科研经费中列支,具体发放方式、发放频次由设岗教师自定,设岗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监管。

    (三)研究生助管

助管岗位津贴根据25/小时的标准,由学校每月按实际工作时间核发,一学期最高不超过120小时。每月5号之前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助管工作时间清单》,研究生工作部据此清单发放助管津贴。

    (四)研究生助理辅导员

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的聘任以学年度为单位,一学年一聘。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员岗位津贴按600/月,一年最高10个月计发,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月发放。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三、岗位设置申报
    (一)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的设置由各单位导师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申请表》(详见附件1),研究生助管的岗位设置由各个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由各培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920日。
    (二)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处(行政楼509),电子版发到邮箱:yjsgzb@hbue.edu.cn,办公电话:81972178

01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02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03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04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湖经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实施细则.rar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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