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243

各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今年国庆节学生放假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共7天。为做好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请各培养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前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

(1)开展学生节期外出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2)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学生“校园贷”危害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贷对学生的侵害;

(4)开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防止学生上当受骗;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与摸排,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节期活动跟踪;

(6)开展防治艾滋病,远离毒品健康教育,提高防艾防毒健康知识素养。

  

二、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节期学生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三、国庆节假期间,各培养学院要制定和完善学生假期安全工作预案,假期值班人员需确保通讯畅通。各培养学院应定期对留校学生所在宿舍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以上一至三项安全教育、检查与落实情况请于9月29日之前提交盖章纸质版至研究生处(研工部)509室。

  

四、放假结束时各研究生要按时返校,各培养学院要认真清点返校学生人数,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于10月8日中午12:00之前将未及时返校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509室。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