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研究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04

各学院:

为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确保移交的学生档案材料齐全、准确、完整,现开展2023级和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档案移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移交档案材料

1、2023级和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高中、本科档案

2、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3、全国统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二、移交档案流程

1、各学院将学生高中档案、本科档案材料装入《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档案袋》,务必把原档案袋(尤其是封面有档案材料目录的档案袋)一并放入;《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档案袋》封面上需填写完整。

2、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和全国统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袋,另一份移交档案馆备案。

3、各学院将《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档案袋》(内含高中档案+本科档案+入学登记表+录取登记表一份),分班级按照学号排序整理捆扎(每班级一捆)。另一份新生登记表和录取登记表按学号排序单独捆扎。

4、各学院填写《20XX级学生个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附件1)和《XX学院学生个人档案(资料)移交汇总表》(附件2)。注:附件1填写要规范完整,填写清单时要按照学号排序,档案资料有则标注 “√”,务必逐一核实标注,切勿错漏。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移交档案前需先将填写好的《20XX级学生个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附件1)以及《XX学院学生个人档案(资料)移交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10月27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975720043@qq.com;

2、各学院移交时需打印附件1和附件2各两份(附件2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档案馆;

工作联系人:研究生处 王老师,联系电话:81970710。

3、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保证学生档案完整无损,移交材料不全者,不予以接收。

4、档案移交后,在校期间档案资料由学院保存,毕业时根据研究生处通知将档案袋从档案馆取回,一并装入毕业生档案。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异动需要提取档案,需填写《档案转移通知单》(附件3)按要求履行提取手续办理提取。

6、档案移交时间为10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 金融学院和法学院;下午14:30 会计学院。

附件一:《20XX级学生个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xls

附件二:《(XX)学院学生个人档案(资料)移交汇总表》.docx

附件三:《档案转递通知单》.docx



研究生处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