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工作站的育人作用,扎实推进我校省级、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工作,确保研究生工作站运行良好。现开展2021年、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期满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检查范围

期满验收范围:2021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4个)。

中期检查范围:2021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工作(3个)、2022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个(7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一)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

2.学校随机抽取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

(二)检查内容

1.工作站建设情况(投入、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等)。

2.进站研究生、导师数量和在站时长等情况。

3.企事业单位导师选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

4.工作站开展的主要活动与工作情况(科研、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5.人才培养情况。

三、验收和检查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印发《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2 号)《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048号)及学校与学院、负责人签订的立项建设协议书等相关规定。

四、工作安排

(一)20231120日前,学院完成自查,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自查情况表》《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实地考察时间表》(见附件23),提交至研究生处。

(二)2023113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

(三)202312月上旬,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自查情况表》、工作站实地考察时间表(WORD版各一份)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扫描汇总成PDF版,含目录页),于1120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616室。电子材料发送至:yjsxk@hbue.edu.cn

2.检查结果将作为拨付建设运行经费、申报校级研究生工作站、推荐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及考量工作站存在必要性的参考依据。


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