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补充说明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5-28浏览次数:849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学校2019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作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报送《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请各单位填写好《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样表详见附件2),于6月6日前将《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包括纸质与电子版,纸质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处。

  

二、学位论文上报

我校全体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等相关数据库进行收录,正式上网和公布时间为授予学位后一年。”因论文留存和上网需要,请全体研究生将《湖北经济学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附件3)单独打印并签字,将声明页拍照或扫描,插入到论文电子版相应位置,纸质版声明经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留存。

各单位汇总全日制申请学位人员答辩后的定稿论文并提交至学位办,学位办将对定稿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将以此版本提交中国知网等数据库留存。

注意提交的电子版论文需与纸质版一致(WORD格式,文件名为:“学号_姓名_篇名_专业_导师”)


三、交送研究生学位申请档案材料

根据校档案馆相关规定要求,需将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含成绩表)、个人培养计划表、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论文答辩原始记录等材料装订合成一册《学位申请材料》,《学位申请材料》封面、目录及说明请见附件4。

按照目录上给出的顺序排列学位材料,进行胶装,胶装时学位申请表里的空白表决票不需保留,并编写页码(封面和目录不包含在编页码的范围内,从材料的第一页开始编写页码直到所有材料的最后一页,要求字迹工整,统一使用铅笔,有字的一面算一页,没有字的无需编页码)。页码编写完后将每一份材料所对应的第一页页码用水性笔填入目录后的括号内(如果文件中有非目录中所需要的文件,可自行在目录最后添加标题,并将这些非目录中所需要的文件一律放在最后,不得影响其他文件的排序,如果存在目录中缺少的材料,必须在该材料目录后的括号内标注“×”)。

为确保学位申请材料填写的整齐、规范,请各单位对拟交送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初审(主要对其中要求各单位、导师及学生填写、签名、盖章等形式要件)。确保交送的材料准确无误后报送学位办。

学位申请材料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档案袋》。各单位应规范整洁地填写学位档案袋封面基本信息,20袋/捆进行分装。

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交送至我办。

注: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少留存一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由校档案馆留存。

五、2019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日程安排,认真、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1.2019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

      2.《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样表);

      3.湖北经济学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

      4.《学位申请材料》封面、目录及说明。

  

      研究生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9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补充说明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