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前后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9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前后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课,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至4月7日(星期日)。

二、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年级大会,利用QQ、微信等网络媒体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安全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好节前、节中和节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掌握学生离校与安全返校情况,引导和保障学生安全度假。

加强文明祭扫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远离火灾危害和环境污染。切实增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加强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不要到缺少安全保障区域,不要到违规自建房的商店、旅馆、网吧、饭馆、影院等场所消费。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

加强饮食安全教育。进入春季,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提醒好学生学习常见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加强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重视个人交通安全,外出一律乘坐正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坚守网络道德与秩序,理性网络交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反电诈和防范传销教育,提高学生的反诈、防骗意识。提醒学生不要点击陌生链接,凡是提到钱的问题不要相信,切记“不听、不信、不汇款”,增强信息真假的识别能力,杜绝网络和电话诈骗。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开展心理育人活动,密切家校联系,持续关心关爱重点学生群体,培育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确保校园安全,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辅导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四、加强对离校学生管理

对清明节期间离校学生,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外出情况统计(统计表见附件),掌握学生外出地址、联系方式、离返校时间等详细情况,做好记录。各学院需向学生通报学校的放假安排,督促学生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未经批准逾时不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对留校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管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工作,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格服从宿舍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六、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

清明节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追踪其到校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XX学院研究生清明节假期离校去向信息统计表(2024.4).xlsx

 

 党委研工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