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9-04浏览次数:764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研、教学、日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研究生综合能力,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现向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征集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原设岗单位如果在2019年秋季学期仍需要“三助一辅”岗位的,也需重新申报。

一、各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助教

        参与教学辅助工作,如课程教学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实践性课程(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辅导等。设岗教师应科学设计和充实助教工作内容,通过参与更多课程教学准备,参与更多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的组织工作等,加大对研究生教学能力的培养力度,加深研究生对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理解。
 (二)研究生助研
       参与设岗教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设岗教师应合理安排研究生的助研工作,加强科学方法指导和科研能力培养。
 (三)研究生助管
       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与管理,研究生助管负责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设岗单位自行确定。设岗单位在安排工作内容时,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以及责任意识的培养。
 (四)研究生助理辅导员(要求是中共党员,聘期一年)
       研究生担任助理辅导员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学生对国家和母校的归属感。
       2.协助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和班级的组织建设,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3.协助开展学业规划与优良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提高学习自觉性和有效性。
       4.协助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入学、毕业、学年综合测评、奖助贷补、违纪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配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学生遇到的问题,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及时加强与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或本科班主任联系,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个培养过程之中,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津贴与工作量
    岗位津贴与工作量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

  

三、岗位设置申报
    请申请岗位设置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于9月10日17:00前提交《岗位设置申请表》(提交至见附件2、3、4、5)。纸质档提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5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hbue.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1972178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办法》.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