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9-05浏览次数:1568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18]2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领2020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社会孤儿、烈属、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不同补贴对象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 低保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低保证明

3. 低保证年审或低保金领取记录、银行打印的低保流水(毕业年份的低保流水)

说明: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父母,提供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复印件);迁户、销户或者分户的毕业生,提供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其他亲属,审核低保证“家庭保障成员”页面中有没有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如果有,就属于申请对象。否则,不属于申请对象。

2)社会孤儿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 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3)烈属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烈士证明书》或《烈属优待证》复印件

3. 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残疾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 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 填写《关于本单位2020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助学贷款有关情况的函》(见附件1)部分的个人基本信息(此项仅需电子版)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 提供《扶贫手册》整本复印件(应记载家庭成员信息);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
3. 重点需要复印清楚“家庭成员”页面

注意事项:

1.为保证补贴顺利发放,个人银行卡号统一为邮政储蓄银行卡,且必须为本人银行卡。(此项和往年相比,有区别,请按照要求准备)

2.同时符合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特别说明: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其中一类身份申领求职补贴。
3.请务必清楚、准确填写信息,如填写错误造成发放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4.申请表中“移动电话”填写学生本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填写学生亲属电话。

5.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时,填写《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个人承诺处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院校初审意见处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四、报送材料说明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所需电子版材料为:电子汇总表(需要填写附件1和附件3,请勿修改模板表格的格式)发送到邮箱:yjszs@hbue.edu.cn,邮件以【姓名】+【2020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形式命名;

2、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附件1-附件3的打印版、(2)每一类要求去的申报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时,请交到行政楼509研究生处,审核无误后再离开。

3、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2019年9月15日17:00前。

4、不同补贴对象的证明材料中如需要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供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学生。

5、如相关证明材料缺失,请补齐后再提交。材料缺失的同学将无法通过武汉市的审核,接收学生材料的时候请审核仔细。

6、求职补贴为一次性发放,如果在本科阶段已经申请过求职补贴的同学,请勿重复申请。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94


附件1:关于本单位2020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助学贷款有关情况的函.docx

附件2: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登记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