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与管理,力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确保高质量完成2022年建设目标,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1号),对2021年获批的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开展2022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法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二、工作内容
1.成立学科(群)工作专班。各学科(群)成立以首席负责人为组长,学院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学科(群)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2.总结2021年学科(群)建设情况。各学科(群)工作专班认真总结2021年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成果,填写成果统计表,及时掌握学科(群)建设情况。
3.开展2022年学科(群)中期自评工作。对照2022年度任务书及绩效目标表,各学科(群)工作专班对学科(群)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填报年度中期绩效自评表,认清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确保各项指标按时按质达标。
三、工作要求
1.填写《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工作专班信息表》(见附件),于2022年10月4日12:00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616,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jsxk@hbue.edu.cn。
2.填写《2021年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成果统计表》《2022年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中期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于2022年10月14日17:00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616,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jsxk@hbue.edu.cn。
3.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2份,均需经学科(群)首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牵头学院公章。
四、结果运用
请各学科(群)负责人务必认真落实本次报送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向提交各项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学科办将对数据的可靠性进行严格把关,对报送数据准确、年度取得重大突破、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学科(群),将给予奖励;对填报数据不实、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学科(群),将严肃追究责任。学科办每年年末将对学科(群)下拨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