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PI团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9〕15号),PI团队在建设周期内要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本年度绩效考核时间范围是2019年5月—2020年4月。为有效评价并掌握PI团队建设情况,更好服务学科建设需要,现开展PI团队成果登记和申请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PI团队上报2019年5月—2019年12月的建设成果。
2、已提前完成建设任务的PI团队可申请本次年度绩效考核。
二、考核依据
依据《湖北经济学院PI团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9〕15号),见附件。
三、考核评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基本任务全部完成且可选项任务完成6项。
合格:基本任务全部完成且可选项任务完成4项。
不合格:基本任务未完成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基本任务完成,但可选任务未完成4项为不合格。
四、组织实施
由研究生处负责,会同各学院、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年度PI团队考核工作。
五、工作安排
1、12月15日前,PI团队填写成果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各学院初审汇总,将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xk@hbue.edu.cn。
2、12月20日前,研究生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考核材料,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3、12月27日前,公示考核结果。
4、1月3日前,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1、本次考核合格的PI团队,2020年1月发放PI津贴。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PI团队可在2020年5月接受考核,考核合格后,2020年6月发放PI津贴。
2、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PI团队,学校将授予优秀PI团队称号并在下一年度资源分配、职称评审、研究生指标分配、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与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各级人才称号等。
3、对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等次的PI团队,负责人可免于教师年度考核。
4、对长期不开展活动、零成果的PI团队,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拨付下年度建设经费。
七、工作要求
1、拟参加本次年度考核的PI团队,成果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2019年12月,只登记与PI团队方向一致的成果,同一项成果只能体现一次,特别是参与两个及以上PI团队的人员的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团队中体现,如果涉及非常重大成果确为多个团队合作结果,则要标注出该成果在不同团队中所占比例,比例值相加不能超过100%。非我校所属成果不能计算在内。
2、各PI团队所在学院及一级学科要认真落实本次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成果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把关。
3、列入PI团队年度基本任务登记表、PI团队量化任务(基本、可选)登记表、支撑材料基本信息汇总表的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盖章核准,按支撑材料目录顺序附后,不提供支撑材料的视为无效。
4、所有PI团队均须提交成果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不提交成果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视为长期不开展活动、零成果的PI团队,不再拨付下年度建设经费。
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