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年,广大硕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为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依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量认定暂行办法》(鄂经院发〔2019〕73号)现对2019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量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具体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的工作范围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学业指导工作量
1、会硕中心硕士研究生导师日常学业指导、学位论文指导、第二导师协助学业指导工作量
2、联培硕士研究生导师日常学业指导、学位论文指导
(二)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
1、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联培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
2、研究生补修课程教学工作量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的时间范围
2019年春、秋两个学期。
三、统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各培养单位认真整理统计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填报《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务必于12月22日17: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542512431@qq.com。
(二)12月25日17:00前,研究生处组织汇总审核后反馈到各培养单位。
(三)1月3日17:00前,各培养单位组织核对,确认签字。确认无误后,提交《统计表》纸质签字盖章版本至研究生处(行政楼509 朱莉老师处)。
(四)研究生处汇总确认无误后,提交人事处。
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