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1-10浏览次数:1097

根据“十四五”学校和学科发展战略任务,抓住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关键期的要求,为扎实推进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工作,力争打好“布点战”,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责任书》的建设目标,学校决定开展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点基本条件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点应在建设时限内,达到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根据“全面达标、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条件指标,紧盯责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清单台账,逐项逐条积极展开建设并落实到位,确保硕士点申报简况表所有内容“无天窗”。

二、工作程序

1.学位点材料填报。2023年2月17日前,按要求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2020版)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2020版)(附件1),对照申请基本条件,逐项列举建设成果并描述达标情况,找出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填写《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建设清单》(附件2),提交研究生处。

2.专家评审及答辩。2023年3月上旬,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收评审,并作现场答辩。

3.学校审定。2023年3月中旬,专家验收结果由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扩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4.反馈结果。2023年3月中旬,学校召开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工作会议,通报验收结果等相关情况。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2020版)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2020版)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培养方案暂不提供,其他事项严格按简况表说明填写,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建设清单》严格按照填表要求逐项填写,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3.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10份,封面加盖牵头学院公章,于2023年2月17日17:00前报送研究生处5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材料(以“学院_学位点代码_学位点名称”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yjsxk@hbue.edu.cn。

联系人电话:左炜,81972178

四、结果运用

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向研究生处提交各项材料,验收工作是学位点立项建设的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点2023年度建设经费划拨和向省里推荐申报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重要决策依据。

附件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简况表.rar

附件2: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建设清单.rar

研究生处

2023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