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12-27浏览次数:48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寒假安全教育相关工作安排,现向每一位研究生发放《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和《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以下简称“《告知(提示)》”),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即日起,各培养单位可前往研究生处领取《告知(提示)》。
2、发放《告知(提示)》前,各培养单位依据实际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寒假安全教育活动,告知研究生寒假安全责任和安全温馨提示,做到安全教育活动覆盖全体研究生(包括联培硕士、联培博士)。
3、安全教育活动后,各培养单位组织全体研究生(包括联培硕士、联培博士)领取《告知(提示)》并在签收表(见附件)上签名。因校外实习等原因无法到校领取并签收的研究生,务必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传达到学生本人并相应做好登记,做到签收全覆盖。
4、全体研究生签收后,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1月8日17:00前将签收表纸质档提交至研究生处朱莉老师处。

  

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27日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安全《告知(提示)》签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