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拟录取硕士生人事档案调档函自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9浏览次数:149

各位考生: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4年关于调取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等相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地为武汉市的,调档函由本人在6月10日至13日到我校行政办公楼研招办512办公室自取,将不再邮寄。依据考生复试时登记的信息,以下考生的人事档案调档函由本人自取:
  郭婉玉、黄咏、吴思思、丁白杨、刘远萌、黄雅娴、吴昀、金欢、汪江龙、徐燕、郭彦君、吴靖洋、胡玮钰、吴桐、刘蕾、蒋昕睿、乔颖、王媛、沈博艺、潘妮、陈雯沁、李丹凤、夏洁莉、董曌媛、程瑛、李有哲、韩馨璐、张野、刘聪、薛云云、张楠、姚钊松、陈晓晖
  以上考生请按要求,及时到我校自取人事档案调档函。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