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调取2015年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等相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地为武汉市的,调档函由本人在6月10、11、12、15日到我校行政办公楼研招办509办公室自取,将不再邮寄。依据考生复试时登记的信息,以下考生的人事档案调档函由本人自取:
戴晓曦、刘泽华、徐振乾、徐恒宇、王荷艺、易俊伶、欧阳玉坤、王怡馨、姜晓天、沈婷、周玉龙、吴晟丰、黎名琛、万雪景、陈曼曼、彭文侠、何萍、姜元娟、李佩珊、徐承熙、邹梓箐、胡海燕、王秋韵、张晗、林浩、郑婷、聂晚亭、况秀、邝丹、李姣、李奇、熊煜、林珑、梅健豪、王欢、冯格格、刘琪、许可、韦丽萍、孙涵
以上考生请按要求,及时到我校自取人事档案调档函。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