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聘期已经届满。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各位被考核人已就聘期工作完成情况提交了聘期考核表和相应的支撑材料。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选拔与考核办法(修订)鄂经院【2013】1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第三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聘期考核工作,特通知如下:
1、学校拟在各位被考核人前期提交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评、被考核人互评和专家抽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更加全面地考核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在学科建设中的实际贡献和核心作用。
2、被考核人选个人自评请重点说明个人在聘请内完成非量化指标的情况,即学科带头人重点介绍个人“在建设期内使本学科(方向)的影响力明显增强”的完成情况,学术骨干重点介绍个人在聘期内“在学科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完成情况。
3、具体时间要求:
考核阶段 | 考核方式 | 截至日期 |
1 | 个人自评 | 4月30日 |
2 | 被考核人互评 | 5月31日 |
3 | 专家抽评 | 6月30日 |
请各被考核人于4月30日前提交个人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150077783@qq.com;联系人:方丹樱;电话:81973948。
研究生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