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1浏览次数:116

各院(系、部):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管理,确保各学科编制的2014年度学科建设计划圆满完成。根据学科建设的相关管理办法,请各学科对照2014年初上报的《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或《学科建设年度计划》,对本年度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按项目撰写"年度总结报告"并分别填报"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填报《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和《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2)。
  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和一般学科填报《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一般学科)年度总结报告》(附件3),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填报《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4),校级一般学科填报《校级一般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5)
  如有跨院系建设的学科,除按一级学科提交以上材料外,各院系还需就所建设的学科方向分别提交以上材料,以便考核。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如实填写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等情况。2014年12月15日前将学科首席负责人签字、责任院系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2份交研究生处509室(纸质材料将"年度总结报告"和"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一起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白色铜版纸封面),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150077783@qq.com;联系人:方丹樱;电话:81973948

  附件1:《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年度总结报告》模板
  附件2:《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3:《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一般学科)年度总结报告》模板
  附件4:《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5:《校级一般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