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24年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等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4-11-05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依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122号),现开始2024年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等工作量的系统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统计时段:202411日至20241231日。

2.认定范围:参照《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通知》(鄂经院教函〔20241号)(见附件1),教师填报的学科竞赛指导项目应为省级及以上比赛,校级比赛不在认定范围。

二、填报要求

学科竞赛指导及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统一通过“积分制考核”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学科竞赛指导

1.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由第一指导老师负责在系统填报,第一指导老师需填报获奖证书上所有校内指导老师及学生信息,确保与获奖证书完全一致,获奖信息填写不全将影响后续团队赋分及教学课时核算,请老师们务必填写准确。

2.直接在填报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科竞赛获奖证书pdf文件(证书上的主办单位盖章需与竞赛指南中的保持一致),附件命名统一按照“申报人姓名+获奖等次”进行命名,证书上需有明确的获奖等次、参赛学生信息及指导老师信息,获奖等次不明或没有指导老师和学生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3.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仅认定等次奖,优秀奖、参与奖等不在认定范围。

4.教师指导同一学生或同一团队参加同一学科竞赛,只认定最高级别获奖;教师指导同一作品参与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只认定该作品最高级别获奖;同一学生或团队的指导老师在参与同一比赛不同级别赛事时发生更换的,由最高级别赛事获奖的第一指导老师进行申报。

(二)专利发明指导

1.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应由第一指导老师进行申报。

2.专利发明证书上的完成人应包含我校研究生。

3.专利发明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应为湖北经济学院。

三、工作安排

1.115日至1129日,系统填报。已取得获奖证书的第一指导老师请尽快在积分制考核系统完成申报,申报后请关注审核状态,若有退回的请根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2.12月初,系统赋分。全部学科竞赛指导及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审核完成后,第一指导老师可进入积分制系统完成赋分操作,具体赋分时间见后续通知。


 【鄂经院教函〔2024〕1号】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pdf

 


 

研究生处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