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研究生树立科研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提升科学研究素养,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2023级和2024级在校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休学者不能参与项目申请。
2.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对科研工作有一定的兴趣。
3.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团队申请;鼓励跨年级、跨学科、跨方向联合申请。每个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有负责人本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
4.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已获得其它立项的项目(含上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6.未结项项目不得申报。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聚焦学科现实问题、聚焦学科前沿问题,立足湖北省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提倡围绕本专业领域中的现实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应用型研究、调查研究、案例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应用价值,可为后期硕士生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三)资助数量
坚持优中选优,择优立项,本年度校级立项数量为80项(金融20、会计40、法学20),同时鼓励学院立院级项目。资助额度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从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中列支,结项通过,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
(四)结项要求
1.研究周期为2年,满1年及以上方可申请结项,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结项申请,周期满2年,若未完成项目,不接受申请延期结项。
2.可以以调查报告、案例研究、论文等与所申报项目选题方向、内容及预期目标相一致的成果提出结项申请。并且相关成果须以湖北经济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1篇(含)学术论文(国内刊物须有CN刊号)。
(五)工作安排
1.11月15日前,学位点公布选题指南。各学位点发布本年度本学位点研究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指南。
2.11月29日前,个人申请。学生填写立项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导师同意后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
3.12月10日前,学院评审。学院完成项目申报书的评审工作,并公示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立项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备案(按序排列纸质盖章1份),电子版发送至yjsgzb@hbue.edu.cn。
4.12月中旬,学校统一公布立项名单。
(六)其他
1.各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应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各学院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存在杜撰成果、抄袭、欺骗等行为的,学校将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回对该项目的全部经费,同时给予相关学生严肃处理。
3.按学院要求提交申报书PDF电子版、活页,申报书以
“申报书_学生姓名_学号”命名、活页以“活页_学号”命名,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将文件夹压缩成RAR格式后提交。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1979556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