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硕士点校内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次数:2869

各相关单位:

学校自2015年正式启动专业硕士点校内预申报工作以来,学科建设与专业硕士扩点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已初步建立。特别是2018年以硕士点校内预申报为抓手,根据各院系学科建设水平,对照预申报成绩和硕士点建设要求,确定了硕士点建设梯队的A、B、C、D四个等级,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作为相关硕士点下年度进一步加强建设的支持经费。目前A、B两个等级对应“5+2”学位点,已按照“决战决胜2020”的要求每6个月为周期开展申报自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我校其他硕士点建设的进展情况,现启动2019年专业硕士点校内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范围内除“5+2”学位点外的其他专业硕士学位建设点。

二、基本条件

申请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学科领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相关行业或本区域内有关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空白或培养能力严重不足,社会需求量大;

2.申请单位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主干学科直接服务于国家有关行业领域;

3.申请单位本科生培养质量较高,近三年(2016-2018年)每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5%以上;

4.申请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学科领域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并重、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5.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标准的专用实验室及相对完备的实践教学基地;

6.与有关企业及行业已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学研合作成果突出。

三、材料填写要求

1.校内预申报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并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附件1),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2),请有申报意愿的专业硕士学位建设点所在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填写以下相关材料。

①《湖北经济学院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

②《湖北经济学院申请新增XX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4提供范例)。

③《湖北经济学院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材料填写须实事求是,同时请充分调研省内兄弟院校的有关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具体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各项工作截至时间)

①发布工作通知及办法:2019年3月29日

②正式提交预申报材料:2019年4月30日

③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2019年5月1日-5月10日

④反馈专家意见及建议:2019年5月15日

⑤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及建议自行整改:2019年6月

2.提交形式: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须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五楼A-509室);电子版请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yjsxk@hbue.edu.cn。。

五、其他事宜

1.申报材料中各类成果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近五年指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专家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督促整改。专家评审得分的使用方法另见《湖北经济学院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遴选办法(试行稿)》(附件5)。

4.请各拟参评授权点根据附件2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自行完成《湖北经济学院申请新增XX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5.请各参评授权点根据各专业硕士教指委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湖北经济学院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联系电话:81972178,联系人:田老师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pdf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附件4:申请新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pdf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遴选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