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平台: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结合5月19日学科与科研工作会议精神,学校拟启动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合作博导”)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学校拟以两校原设置彩虹学者岗位的学科为基础,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申报5名左右“合作博导”;与我校“合作博导”对应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方博士导师将获得我校新一轮“彩虹学者”资格。
2、“合作博导”遴选条件请见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办法》。
3、请各院、系、平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博导”候选人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口学科满足资格的博导(已完整指导过两届以上博士生且目前无其他校外“合作博导”)进行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后填报附件2《申请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附件3《2016年申请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名单》。
4、请各位“合作博导”候选人于6月3日17:00前将填报完毕的纸质版附件2三份和附件3一份交研究生处(行政楼A509室),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jyc@hbue.edu.cn;联系人:方丹樱;电话:81972178。
附件3 2016年申请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名单.xls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pdf
研究生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