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5-05-13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学院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实现教学案例的共建共享,决定组织开展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改变传统教学方法,推动案例教学改革、案例研究和案例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

、申报要求

1.教学案例申报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2 申报的教学案例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成果应在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一定范围内共享。

3.申报的教学案例应紧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领域内重点关注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

4.案例可以是综合课程教学案例(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单一课程教学案例(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中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知识点案例(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中某一特定知识内容或知识点的案例)。

5.案例相关课程原则上要求是该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里列出的专业核心课程。

6.案例的基本结构至少应包括以下要素: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结束语、思考题等;因用途、使用主体等不同,其体例、格式、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可参考各学科领域较为成熟的案例模式组织编写)。

7.每个案例必须配有相应的“案例教学手册(使用说明)”,一般应包括:教学目标、启发思考题、分析思路、案例分析、课堂设计、要点汇总、推荐阅读与附件等内容。具体文本格式参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案例文本格式规范》(附件2)。

8.教学案例要处理好收集、整理、改造与自编的关系;案例与大纲规定教学内容衔接的关系;案例本身的复杂程度与学生接受水平的关系。

、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申报要求,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案例文本格式规范》(附件2),撰写案例,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学院

2.学院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3)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

3.材料提交

各培养学院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盖章签字,将学院所有申报材料按申报人分别扫描成一个PDF。《汇总表》纸质版91917:00前交行政楼509谢杰老师处,《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hbue.edu.cn(邮件标题格式: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学院名称)。

4.学校审核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提交的材料由研究生处统一审核后予以公布,入选校级研究生案例库。

四、项目支持

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支持经费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中列支支持额度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相关成果认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19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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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2025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