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硕士研究生校级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773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866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为加强和改进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0年度校级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围绕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已经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且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研究方向选修课

2.项目负责人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案例、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和较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等

4.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将优先考虑。

二、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109日前,课程主讲教师下载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认真填写并报所在学院(中心)。

2.学院(中心)初审。1015日前,学院(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结合学院(中心)的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签署具体意见并研究生处推荐

3.学校评审。1022日前,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4.发文立项。10月下旬,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立项。

5.签订协议。10月下旬,与立项建设的课程负责人签订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协议书》

三、提交材料

1.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

2.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3)

3.网上资源材料(电子版)

4.支撑材料:课程所在年级的研究生教学计划;所使用的国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近两年本门课程授课表

四、申报名额

申报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推荐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会计学院不超过2门,其他学院不超过1门。

五、工作要求

1.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均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初选工作,择优推荐上报。

3.请各相关学院(中心)202010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509,并将材料电子发送至yjsjx@hbue.edu.cn。所报材料须在限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汇总表.doc

 

研究生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