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5-06-27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有组织的教研,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和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并建成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与实践推广价值的优秀教育教学成果。

申报项目要突出创新性,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研究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二、申报选题及立项数量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应紧扣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状况,聚焦学校“新财经”改革,聚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教学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研究。

申请人参照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申报选题。待省级最新通知发布后,研究生处会及时同步最新研究项目指南。

校级课题拟立项11项,省级推荐将按省级相关通知和要求组织开展。

三、申报条件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路径可行。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项目为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已获得校级其他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4.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研究生导师或承担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且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且有较强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负责人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项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项。

3.近五年有教研项目撤项记录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个及以上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命名格式为“研究生教改项目+所在学院+申报人姓名+课题名”,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学校和学院的发展需要,做好项目初审及推荐,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排序汇总,并填写《2025年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应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三)学校审核。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四)公布名单。确定并公布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五)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周期。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周期为2年,原则上于2027年底前须完成结题。

(二)结项要求。项目结题应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并至少取得一项具备湖北经济学院特色的相关研成果(论文、咨询报告、推广应用等形式)。若发表论文,须标注“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三)经费管理。学校根据年度预算给予建设经费支持,负责人合理使用建设经费,项目主持人应编制经费预算,在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不得将经费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六、材料提交

(一)各申请项目须填报《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含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

(二)《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含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及Excel电子版。

(三)《申请书简表》:在原《申请书》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单位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在简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学院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四)申请书、汇总表、简表打包压缩成zip文件,以“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材料+所在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yjsgzb@hbue.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509谢杰老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0710。

 

 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