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导师的原则
研究生与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互选对象及方式
1.具有2025年招生资格的导师方可参加本次互选工作。
2.2025级全体研究生(含非全日制)采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互选工作。
三、工作安排
1.9月15日前,请金融、会计、法律等11个学位点将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指标分配方案、拟招生导师信息表和导师招生名额分配表提交至研究生处,相关表格见附件。
2.9月20日前,研究生登录学院网站了解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法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数字经济学院)。
3.9月22日至26日,请各学位点参与互选的硕士研究生及导师登录研究生处官网的“信息管理系统”,按时完成互选操作。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师生互选系统将分三轮定时开放。每轮互选中,学生仅可选择一位意向导师,导师将根据招生名额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与确认。双方互选成功后,即可在系统中查询匹配结果。若三轮互选结束后仍未成功匹配,则由学院统一进行安排。
师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轮互选操作,以免影响后续进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5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安排
轮次 | 时 间 | 安 排 | 系统开放对象 |
第一轮 | 9月22日0点至9月22日12点 | 非全日制 学生选择导师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会计学院(审计)、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 |
9月22日0点至9月22日24点 | 导师审核 学生申请 | 同上 | |
9月22日12点至9月23日12点 | 全日制 学生选择导师 | 会计学院(会计)、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应用经济学、数字经济) | |
9月22日12点至9月24日12点 | 导师审核 学生申请 | 同上 | |
9月23日12点至9月24日12点 | 全日制 学生选择导师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金融学院(金融、保险)、法学院(法学和非法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应用统计) | |
9月23日12点至9月24日24点 | 导师审核 学生申请 | 同上 | |
第二轮 | 9月24日12点至9月25日12点 | 学生选择导师 | 以上所有学院 |
9月24日12点至9月25日24点 | 导师审核 学生申请 | 以上所有学院 | |
第三轮 | 9月25日0点至9月26日12点 | 学生选择导师 | 以上所有学院 |
9月25日0点至9月26日24点 | 导师审核 学生申请 | 以上所有学院 |
说明:如师生在互选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或政策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处协调解决。若因系统故障导致时间安排调整,相关通知将通过学院官网及QQ群发布,请密切关注。
四、其他
1.请各学院提醒师生注意互选系统开放时间与操作指引,确保工作顺利。
2.师生互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各学院联系电话:
金融学院:81973058(王老师)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81973974(朱老师)
会计学院:81973922(苏老师)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81972385(蔡老师)
法学院:81973735(郝老师)
统计与数学学院:81972309(王老师)
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数字经济学院):81972802(赵老师)
研究生处:81979556(田老师)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