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2021年延期研究生科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申请延期结题的2021年研究生科研立项项目(见附件)。
二、结题安排
1.5月26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见附件)。可以调查报告、案例研究、论文等与所申报项目选题及拟定目标一致的相关成果提出结项申请,并且相关成果须以湖北经济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1篇(含)学术论文。不提交或逾期提交的项目,视为项目自动终止。
2.6月2日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决定是否予以结题。并统一将《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成果附件》等电子版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3.6月15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
4.6月中下旬,公布结题名单。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
2.附件(电子版)。包括:(1)项目申请书;(2)最终研究成果(指正式出版物)(成果是论文的,需提供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3)研究报告;(4)其它相关材料。
3.《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电子版)。
4.没有正式出版的成果或用稿通知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材料1和材料2制作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以学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提交至会计学院邮箱:mpacc001@163.com。
2023年6月2日前,会计学院将以上材料汇总并发送至邮箱:yjsgzb@hbue.edu.cn。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支持并引导学生做好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2.参与科研活动的学生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