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禁止学生酗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广泛告知。各行政班级要高度重视饮酒问题,通过线上线下主题教育等形式,引导、教育同学深刻认识到酗酒的严重危害性,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2.遵守制度,及时上报。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四章第四十二条、《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学生不得有酗酒行为。同学们要以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同窗情谊,聚餐时不得酗酒。对于酗酒闹事、酗酒过量行为做到及时劝止,及时上报。
3.讲明规定,严肃纪律。宿舍内严禁饮酒,严禁存放各种酒类及饮酒器具,凡因饮酒引发夜不归宿、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校规校纪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置。凡因饮酒引起安全事故、学生患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除当事人要承担责任以外,参加组织饮酒、劝酒的学生将被追究校纪和相应民事责任,并计入个人档案。
4.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各行政班级要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生饮酒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学校稳定。
研究生党委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