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5-28浏览次数:1160

校内相关学院(中心):

鼓励研究生创新加强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优秀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3〕119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启动2020—2021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指标分配

拟申请6月30日授予硕士学位的2021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可参评。

此次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指标分配,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数量为6月30日前授予硕士学位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标准

严格按照《办法》之规定执行。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报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初审,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本学年度的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名单。

(四)评选结果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则进入复查审核程序。

(五)评选结果公布及表彰。学校将对2020—2021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名单正式下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

参评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作者本人需在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签字、作者本人及导师需在使用授权声明签字。

参评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原文电子版(WORD格式和PDF格式,文件名为:“学号_姓名_篇名_专业_导师”)

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WORD格式,文件名为“专业_学号_姓名.doc”)。

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初审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一式2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材料,请统一使用本通知附件2(附件2-1、附件2-2及附件2-3)。电子版材料于20216月4日下午5:00前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xk@hbue.edu.cn。

五、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相关培养单位和中心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并认真做好2020-2021年度湖北经济学院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二)精心组织。请会硕中心组织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工作,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优秀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表格

2—1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2—2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2—3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初审推荐汇总表


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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