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高质量教学成果积分分配办法》(鄂经院发〔2022〕29号)《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1〕22号),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研究生处复审,现对2025年度研究生高质量教学成果积分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公示电话:81979556(研究生处)
E_mail:Yjsxw@hbue.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