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937

全体研究生:

本学期612日为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628日—79日为期末考试时间。为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加强考场纪律,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现象,尤其是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舞弊的行为,现将有关考场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教室到指定座位就考,课程考试座位由监考老师按照学号顺序安排。

二、凭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监考教师检查核对。

三、除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草稿纸入场。

四、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30分钟内不准交卷。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中途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五、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教师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等。

六、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题,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试卷回收后,按照监考教师要求有序退场。

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执行)。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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