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8-31浏览次数:122

各培养学院:

为确保我校21级、22级研究生安全顺利返校,保证新学期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报到注册

一、本学期报到日期为:2023年9月2日(周六)、3日(周日),自9月4日(周一)开始上课。学生返校报到期间,要求全体辅导员坚持在岗并确保通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逐级上报;

二、辅导员逐一和本学期需要复学的学生联系,通知本学期报到时间,提醒学生准备好复学材料和证明;

三、全体学生必须于9月3日20:00前返校报到,辅导员应采取班会或查寝等形式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应与学生本人、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行踪并查明原因。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各学院于9月2日和9月3日每晚20:00前填写研究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后续返校学生到校后须及时上报。

五、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课堂检查

六、辅导员提醒学生9月4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本人课表,积极调整生活作息,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学期的课程学习;

七、开学第一周,各学院组织好教学检查,检查课表安排、师生到课、课堂秩序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送研工处;

八、研二、研三学生本学期应如期返校报到,在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征得导师同意,办理实习(外出请假)手续后方可外出实习。

宿舍检查

九、 辅导员应于开学第一周内检查老生就寝情况,面向研究生进行晚归不归、宿舍安全等方面教育,要求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回宿舍就寝,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相应手续。

十、 辅导员提醒学生及时清扫宿舍,涉及混寝、寝室调整的寝室需及时将空床位、桌子清扫干净,为23级研究生营造良好的就寝环境,如有寝具损坏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报修。

十一、9月5日前,辅导员确认新生床位、宿舍已清扫完毕。

安全教育

十二、做好学生返校安全教育、提示及在校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等有关工作。开学一周内同每位研究生签订《安全告知书》,并做好材料归档,以备检查。

十三、开学一周内,辅导员深入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做好重点学生的关心关爱,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充分了解学生暑期个人及家庭情况,做好家校互动,有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