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春季全日制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可申请认定。
二、网上报名
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30日17:00。
受理范围: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
报名时,请准确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江夏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
三、体检
1.体检时间:自4月15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
2.体验要求:
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需携带规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
高中阶段:5月6日-5月11日(不含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初中及以下阶段:5月6日-5月11日(不含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行政楼509办公室
联系人:桑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0710
咨询QQ群:609105416(2026年春季湖经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方便后期认定工作联系及教师资格证办理。(以“认定阶段-姓名-学院”格式,实名申请,方可入群)。
五、相关公告链接
1.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7745792422526.html
2.江夏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http://www.jiangxia.gov.cn/xxgk_22343/zc/qtwj/gsgg_22348/202604/t20260413_2751955.shtml
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s://jyj.wuhan.gov.cn/zwdt/tsgg/202604/t20260408_2750763.shtml
六、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规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自行购买)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自行下载,建议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左上角档案号由现场确认点填写)。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教师资格相关表样及资料袋封面,可到对应阶段教育局公告附件栏目下载。
3.特别注意“个人承诺书”上传务必签名清晰、截图完整。避免因为模糊或者不完整影响后期认定。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4.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除了个人签名,其他信息均电子打印勿使用手写版本。
5.提交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电脑填写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签名须手写);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须使用规定体检表,1张A4纸正反打印,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5)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证(注册信息需完整,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7)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情况。由学校根据学生在校表现,集体出具一份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代替,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pdf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6版).docx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15日